洞口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洞口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洞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739-72356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开展顺利。
(一)加强信息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5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同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采集、报送工作。2020年,我局与县融媒体局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选登“洞口新闻”等信息,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务服务等工作。
二是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内容保障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规定、“领导信箱”栏目办理程序等制度和规定,使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下发了《洞口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正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机制和制度,逐步建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借助新闻媒体畅通执法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和目录体系等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思路明确。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焦点,优化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洞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饮用水源保护治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安全用药”、“公开教师招聘”、“防范非法集资教育”等专题专栏。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公告121条,公开县政府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2条,及时准确的发布政府工作动态、政务舆情13120条。公开县本级、各部门出台发布规范性文件21件;在“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公开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财政预决算和经费情况报告等信息308条;及时公开我县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52条。办理“市长信箱”信件42余件,“书记县长信箱”信件近312件,围绕政府工作开展网上调查征集6次。
(三)强化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乡镇子站的集约化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政策文件,制定科学有效的网站考核方案,定期对网站进行监测,组织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二是加强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的统一公开和动态发布。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四)完善监督保障措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强化考核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全县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监督考核,每周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监测,每月一考核。按照要求,年终对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交流、考核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乡镇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3 |
23 |
2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2 |
增:226 |
329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5 |
增:47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46 |
减:82 |
|
行政强制 |
189 |
减: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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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9批次 |
1.21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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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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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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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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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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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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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8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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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扶贫、促进反腐倡廉、加强政务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全县各信息公开单位业务培训指导不够、监督保障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内容保障,提高信息发布水平;建立专人读网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不出现重大内容差错和运行事故,保障安全稳定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保障。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县各信息公开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加强日常信息发布及内容进行网上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指导工作、督促整改,肯定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洞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29日